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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8成计量投诉指向加油站

2007-07-13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油价的连续上涨,用车成本明显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消费者对加油站短斤缺两的计量投诉越来越多,据统计,今年以来,山东淄博张店质监分局受理的计量投诉中约有80%指向加油站,然而经工作人员检测,多数的加油机都是合格的。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这与消费者对加油机计量准确的判断方法有关。

   1.加油站的加油机属国家规定计量器具,有统一标准,而消费者衡量加油量的汽车油箱只是一种容器,不属计量器具。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汽车燃油箱标注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其最大液体容量的95%以下。也就是说,标称为50升的邮箱,其实际容量约为52.8升。

   2.消费者不能用加油量与行驶公里数的比例来简单判断加油站是否存在猫腻。因为道路的好坏、车辆负载、油品质量和油路故障以及驾驶习惯等都会影响到每百公里的耗油量。

   3.大部分汽车仪表盘上的油表是通过油箱内浮子的上下浮动带动电子传感器,再将产生的电子信号传递给油表指针,从而显示其油量。当汽车处在上下坡或者浮子没有浮在“准确”位置时,很难准确判断油量多少。

   4.我国加油机加油现以体积量“升”为单位,由于油的比重受温度影响较大,所以大多数汽车冬季百公里耗油相对于夏季百公里耗油较少。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加油过程中,应注意加油机上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以及是否在合格标志所标注的有效期内。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加油机检定规程的要求,加油机最小被测量为5升。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加油量在5升以下,误差不明显时,投诉一般不会被受理。(山东淄博张店质监分局  汤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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