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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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明电
发往:见报头 签批 盖章 支树平
等级 特 急 部委号 国质检明发[2007]24号 中机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积极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总局定于7月12日至13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2007年上半年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二)研究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有效措施;
(三)研究制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措施;
(四)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监察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介绍经验的部分市(地)局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2007年7月11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华旗饭店(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301号,电话:0451-88026195,0451-88026020)报到;
(二)参加会议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与会代表在2007年7月7日之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便安排接站。
联系人:刘 昕 电话:0451-87003131(传真);
高喜强 电话:0451-87979159;
沈龙滨 电话:0451-87979157。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质检总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
会 议 回 执
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航班(车次)号: | 备注: |
注:1.请代表(无论是否订回程票)将回执各项内容用正楷书写,并于7月7日前务必传真至0451-87003131。
2.需订返程票的,请将返程一栏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