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湖北省>>

湖北蕲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7起

2007-07-04 17:2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夏季天气炎热,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入夏以来,湖北蕲春县质监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该局制定发布了《蕲春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蕲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并进一步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同时,该局主动与药监、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和协作,积极争取教育、供销等系统的理解和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合力。

   据悉,此次重点检查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销网点以及未获证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等场所,关注米、面、油、豆制品、奶制品、卤制品、纯净水和季节性消费的夏季食品碳酸饮料、茶饮料、冷冻饮品、啤酒以及学生食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食品。

   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了3轮巡查活动,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单位64家,抽检各类食品78个批次,发布质量通报4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7起,查封“三无”小作坊3处,捣毁食品造假黑窝点2个。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无证生产经营以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该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和依法办案工作力度。

    随着暑期的来临,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