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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腐败行为 甘肃省质监系统动真碰硬

2007-07-03 00:0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6月28日,甘肃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在兰州召开。会议提出,各级质监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防治力度,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着力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创新反腐倡廉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突出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集中治理那些不正确履行职责,干扰经济秩序的不正之风;围绕多年久治不愈的“五乱”现象,集中治理个别单位顶风违纪,损害系统整体形象的不正之风。

   一是要按照甘肃省质监局“三项铁的纪律”的要求,继续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食品。一方面要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抽查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力度,深入开展“打黑”“打非”专项行动,严防有害添加剂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另一方面,要继续开展执法工作质量检查,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坑农害农的行为,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专项检查。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和建材等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化肥、农药、水泵等重点农资产品生产企业和建材企业的情况。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特别是恶意造假、坑农害农的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依法严处。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罚款项目,没有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罚款,要坚决取消;进一步规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和检测,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三是要继续深入治理“五乱”,把治理“乱收费”作为今年治理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甘肃省质监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法宣部门归口管理。坚决纠正个别单位存在不经法宣部门同意自行办班,以及以会代班、变相办班的行为。严禁协学会违规出版发行内部刊物的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凡以协会名义开展的工作,必须符合章程规定,在会员范围内开展,除向协会缴纳会员费以外,不得向会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拉赞助的方式筹集经费和变相摊派。

   四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对投诉集中的技术服务收费、协议收费、有偿咨询收费要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自愿原则,利用法检、强检或行政力变相强制进行有偿服务及层层下达服务收费指标,以及伪造检验结果,为服务对象的不正当行为提供“保护伞”等行为。

   五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认真监管的原则,把严格监管和优质服务统一起来,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行政许可要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公开制度。

重点查处六类违纪违法案件

   会上,甘肃省质监局还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作风建设,大力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增强“三种意识”,深入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同时,将严肃查办一批违规违纪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基层干部和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吃拿卡要,特别是参与包庇、纵容、支持和保护制假售假的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检验检测人员篡改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案件;基建工程中的行贿受贿案件;食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案件;违反组织人事和财务纪律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申诉受理工作。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局长接待日制度,向社会公布局长热线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把“五查一监督”制度化、经常化,努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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