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查封现场及被查封的水泥
近日,依据群众举报,江西于都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市某一涉嫌变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一事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仓库库存的成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号XK23-201-2773,与其注册的号码不符合,涉嫌变造伪造产品生产许可证号。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该批水泥共计300吨,货值达70万元;包装袋1.8万只。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水泥及包装袋进行了封存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