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的起重机械、建筑扣件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进行了宣传。
起重机械和建筑扣件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建筑质量安全。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12月29日公布《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并要求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机器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悉,古县质监局稽查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在用起重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并有个别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建筑扣件。
在检查中,古县质监局对个别违规企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发放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材料100余份,进一步普及了起重机械知识和维护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山西省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杨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