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潍坊市发生多起因违规使用液氨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中毒和较大范围的人畜疏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潍坊市质监局及市安委会文件要求,寒亭质监分局联合区安监局、市特检所对液氨使用环节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
这次重点检查大量使用液氨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用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阀门以及停用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针对这次检查,寒亭分局分管局长靠上抓,制定了专门检查方案,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员;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要定期检验;企业要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检查方案要求,对介质为液氨的特种设备逐台进行检查。检查中,重点看设备是否存在漏登、错登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看压力管道阀门是否是有资质单位制造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长期停用的设备,一律要求企业将设备内的液氨置换出,以防由于长期停用疏于管理酿成大祸。
这次共检查液氨使用单位9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检查出漏登压力容器7台,强制检验液氨压力容器21台,更换不合格阀门7个,消除事故隐患11处。(杨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