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湖北省枣阳市质监局在推进全市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环保工作,努力建设和谐枣阳、生态枣阳。在近日的全市环保会议上,枣阳市政府对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与质监局签订了2007年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中要求,一是领导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本局的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单位,并监督具体实施;二是对企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扩、改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的,质监部门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三是对市政府责令取缔关闭的“十五小”、“新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质监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责任书中还规定了奖惩制度。经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评分在70分以下的,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2007年度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