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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生产小炒货 依法查处没商量

2007-06-22 00: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山东高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根据群众举报,端掉了一个无证生产炒货的黑窝点。当查获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炒制的花生米150公斤,瓜子150公斤。

   6月17日,该局稽查队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东部的城乡结合部有一非法加工小炒货的窝点,请求查处。稽查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窝点地处一偏僻地段,现场非常凌乱,有3名工人未穿工作服正在加工,用于加工的花生米随便地凉晒在地上,加工好的炒制花生米与瓜子外包装袋上未见标注“QS”标志、无生产日期等。该单位的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出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相关受理手续等合法证件,稽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生产的产品进行了就地封存。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质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袋装炒制口品,如花生米、瓜子等产品时,一定要认清是否标注有“QS”标志,是否有生产日期,以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或过期产品而损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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