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巴中市质检所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察局《关于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规定》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规范自身行为。
一是接受社会监督。将《规定》和市质监局制发的《公开承诺书》印发给企业,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上墙,并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真情服务企业。在产品质量抽检中牢固树立“企业发展我发展,企业需要我帮助”的思想,扎实做好检验检测服务,定期开展企业回访工作,认真进行产品质量分析,力争通过每次的产品质量分析为企业提供至少一条有价值的改进措施。
三是依法开展检验。严格按照《巴中市2007年定期监督检验目录》的规定执行抽检任务,不随意抽检,不无故漏检。对接受企业委托检验的必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企业强行签订检验协议。
四是规范检测程序。从产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审批、质量分析到报告制作与发放,都严格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坚决杜绝违规抽检或只收费不检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