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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加强民用“四表”检定管理

2007-05-31 00: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民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简称“四表”)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近几年,随着水、电、气、暖价格的上调和百姓维权意识增强等原因,在淄博市,由于民用“四表”失准引起的计量纠纷比前几年有所增加,质监部门接到的投诉也越来越多。

   根据《计量法》和《山东省计量条例》等国家有关计量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贸易结算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属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用于工程建设和住宅用“四表”,在安装前必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其进行首次强制检定。为此,淄博市计量测试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先后建立了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计量标准并通过上级部门的建标考核。在此基础上,于2003年元月成立了“四表”检定管理中心,负责对淄博市的“四表”进行检管,从此淄博市民用“四表”的检定管理工作逐渐走向规范。

   “四表”检定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一方面,采取了宣传、告知、加强执法等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四表”的管理力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检定设备的投入,在原有的设备基础上,投资10多万元更新单相电能表自动校验装置,投资40多万元新上热能表自动化检定装置,投资20多万元更新燃气表检定装置等。通过四表检定管理中心的严格把关和认真检定,有效地控制了淄博民用“四表”的产品质量,保障了“四表”量值的准确性。截止2006年底共检定各类“四表”累计15万余只,“四表”检定合格率从2004年的60%提高到2006年的90%以上,“四表”首检从过去的不足5%提高到80%以上。

   目前,“四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计量法律意识淡薄的单位,拒不执行国家“四表”强制检定的有关法规,使用低质伪劣“四表”以减少建设成本。要消除此现象,淄博市计量测试所表示,一方面需要淄博全市的质监部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系统内部整体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违规行为和查处假冒产品;另一方面需要工程建设监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协管,同时也需要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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