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黄岩区质监分局收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判决书。该判决书对一制销假名牌汽车零件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大众”商标已由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在我国合法注册,并许可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使用,其商标使用范围为车辆及其组成部件和备件。其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但黄岩区凯达汽车模具厂从2003年8月开始,生产、销售标有“大众”(即两个W叠加的图案,下同)等各类标识的汽车保险杠。
2004年8月,黄岩质监人员检查发现凯达汽车模具厂的造假行为,并查获标有“大众”标志的产品数量为181支,其中前保险杠79支、后保险杠83支、挡泥板19支。质监人员当场对冒牌产品予以封存,并作出处罚决定。
据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凯达汽车模具厂假冒生产销售大众标志的汽车保险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责令该厂停止生产以假充真的产品,没收已被查封的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61000元罚款,上缴国库。(浙江省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岩分局 凌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