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山东宁津:食品宣传走进学校

2007-05-23 17:2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同学们,在购买零食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配料表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看清是否超过保质期。对于那些颜色不正常、不干净的小食品,不要购买、更不能吃,一旦误食可能会导致腹泻、呕吐,严重的还会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这是山东宁津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宁津县实验小学为学生上的一堂“特殊”的质量教育课。

  当前,学校周围劣质小食品泛滥、质量令人堪忧,成了家长们颇为头疼的事,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宁津县质监局针对当前形式,值“六一”前夕推出一项新举措,联合教育部门为学生们上一堂食品质量教育课。

  据悉,质监局抽调了三名业务精通的执法人员,将劣质小食品对身体健康的危害,购买、鉴别优劣食品的小常识,以及一些过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小食品带到课堂。此外,质监人员还将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小常识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发放给中小学生们,让他们在教育中受到启发,在启发中远离劣质小食品。

  质监局负责人表示:“小食品质量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健康,质量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小树立安全的质量意识。通过相关部门配合,形成了‘质监局监督管理、学校宣传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的全方位监管网络,让全社会一起来关注食品质量,关心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通过与学校配合,质监局还建立了“小红花.质量教育标兵”制度,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平时节约,及时向老师反映不合格小食品的小朋友发给小红花,还将授予“质量教育标兵”称号,并让这些“小标兵”在校园生活中宣传小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抵制劣质小食品。同时,宁津县质监局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的检查力度,对过期变质食品、标识不全的“三无”食品等进行严厉打击,深挖根源,防止死灰复燃,以堵住流向中小学校劣质食品的源头。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