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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喀什地区做好车用燃气气瓶注册登记工作

2007-05-12 02:0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初,喀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和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测所加大了对车用燃气气瓶的登记注册和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截止目前,共登记注册1400余台车用燃气气瓶,此项工作目前开展井然有序。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特函[2006]46号)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无安装许可证单位新安装的车用气瓶不予办理使用登记;自治区质监局(新质技监函[2006]34号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车用燃气气瓶不得充装和使用。

   喀什地区质监局针对本区实际情况,对喀什地区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质量、注册登记工作进行了监督检验和监督监察。此项工作开展前,该局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规则》进行了宣贯,参加宣贯的单位有车用气瓶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充装单位、检验机构、各县(市)监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促进了对车用燃气气瓶注册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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