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山东莒南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查扣了石莲子镇某销售部40箱无QS标志啤酒。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啤酒、茶叶等13类食品实行许可证管理,须有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执法人员解释,该销售部无视国家规定,依然经销无QS标志啤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莒南县质监执法人员对该批啤酒依法进行了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
质监人员提醒经销商,在进货时一定要把好关,不要销售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无QS标志的食品,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莒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任学开 朱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