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政府市长专线对兰州市质监局积极查处甲醛超标课桌案件的行动进行了通报表扬。
据了解,2006年11月中旬,兰州市民徐女士通过市长专线电话反映,她的孩子在城关区兰铁一小上学,学生们在使用学校购买的新桌椅后,都不同程度的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徐女士认为学校更换的新课桌椅存在质量问题,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兰州市质监局接到市长专线的督办函后,立即责成兰州市质监局城关分局对此事进行了查处。经查,兰铁一小于10月初,从兰州一家俱公司购进了一批钢木结构的学生课桌椅。质监部门检验后发现该批产品有7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规定,课桌的甲醛释放量应小于或等于1.5mg/L,但该批课桌椅的实际测量结果为2.5mg/L,椅面为3.1mg/L,该批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兰州市质监局城关分局遂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该校更换了问题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