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华安县质监局将一起特种设备案件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获得成功,华安县周华模具铸厂在华安县法院的督促下将罚款2000元全部上缴国库。这是华安县质监局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据了解,2006年4月21日,华安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使用的起重机械未进行办理注册登记,也未进行定期检验,就此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直到2006年7月24日,质监人员依法再次对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并未整改,仍在使用这台起重设备。该局即按程序给予立案查处,该厂负责人对于相关法律文书给予签字确认,但对行政罚款却以种种借口甚至避而不见的方式拒绝执行。在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后,华安县质监局于2007年1月17日向华安县人民法院就该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后,华安局并不是就此了事,而是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帮助该厂联系市特检站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及时做好整改,并进行复检。目前,该设备已经办理注册登记使用证。 (华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