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检验检疫局获悉,3月27日,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沙特吉达港的进境空集装箱实施口岸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残留有大量蚕豆,并且呈害虫为害状。经实验室鉴定,确认为我国禁止进境的三类检疫性害虫——蚕豆象。
蚕豆象主要危害蚕豆,也危害豇豆、兵豆、鹰嘴豆、木豆和豌豆等,主要借助被侵染的豆类种子通过贸易和引种方式进行传播,卵、幼虫、蛹和成虫均可被携带。蚕豆象会导致豆类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大幅度下降,而且由于其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强,一旦蔓延开来很难彻底杀灭。据世界粮农组织统计,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蚕豆象对蚕豆造成的重量损失达2-3成。
该局已对该批进境空集装箱实施了除害处理。这是该局今年以来第二次从同一港口、同一集装箱班轮运载的空集装箱中检出蚕豆象。提醒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积极应对,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侵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