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7日,山东武城质监局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液态奶生产企业及四家大型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未发现使用复原乳生产、销售液态奶的行为。
检查组检查了沙关屯乳业、好运来购物中心、联华超市等生产、销售企业,在生产企业实地查看了生产车间、仓库,未发现使用复原乳进行生产的液态奶,在原料仓库也未发现奶粉等复原乳原料。在销售企业重点检查了市场销售乳制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乳制品。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鲜奶及其制品时应加以分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小知识
“复原乳”就是用奶粉还原的液态奶。其加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种是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调味乳。
“复原乳”与生鲜奶主要有两方面不同:一是原料不同。“复原乳”的原料是属于乳制品的奶粉,生鲜奶的原料为液态奶。二是营养成分不同。“复原乳”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而生鲜奶中的营养成分基本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