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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出台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

2007-04-06 00:0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温岭市质监局出台《温岭市重点产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建立全市重点产品质量预警机制,着力解决重点产品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促进全市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据了解,《预警方案》主要是针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领域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设黄色警告和红色警告。某区域产品质量指数在70以下,产品批次不合格率在40%以上或者虽然产品指数在70以上,但产品批次不合格率在60%以上的,予以黄色警告;某区域产品质量指数在60以下,产品批次不合格率在50%以上或者虽然产品质量指数在60以上,但产品批次不合格率在70%以上的,予以红色警告。

   《预警方案》要求,市质监局接到质量预警认定和通报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组织成立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治措施。坚持“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不放过、处罚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企业生产必备条件考核和产品监督检查。凡达到产品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80%、企业生产必备条件考核达标率≥80%等条件的,验收合格。对实施黄色警示的,由市质监局向省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对实施红色警告的,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质监局向省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温岭市质监局颜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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