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质监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决定在全市系统内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此次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一是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学习内容是有中央的《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的《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地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经验。二是结合实际,查找本单位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撤消和败诉的原因,对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找准差距,认真反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结束后,将情况上报市局监督科,再由市局监督科汇总各单位情况,向市局党组提出全市系统的整改材料,经市局党组讨论后上报市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市局将结合各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各县市区局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结合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市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试点效果和经验,迎接市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的检查验收。
为了保证此次综合试点工作在全市质监系统中全面有效地开展,黄冈市质监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所属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各阶段活动,以此大力推进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切实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宗旨观念,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复议应诉水平,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争达到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行政复议案件无撤消,从而牢固树立质监部门的形象,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湖北省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段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