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惠民县质监局在对惠民县某面粉厂生产的小麦粉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生产许可证加工生产小麦粉并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严重超标,货值达两万余元。
该厂使用80吨设备加工生产小麦粉,无生产许可证,无检测设备,产品出厂未经检验,而且使用的添加剂严重超标危及人身安全。目前,执法人员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已经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近日,山东省惠民县质监局在对惠民县某面粉厂生产的小麦粉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生产许可证加工生产小麦粉并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严重超标,货值达两万余元。
该厂使用80吨设备加工生产小麦粉,无生产许可证,无检测设备,产品出厂未经检验,而且使用的添加剂严重超标危及人身安全。目前,执法人员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已经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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