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星期天上午9时许,博山区一家生产减速机企业的杨老板满脸是汗地赶到博山质监分局求助。正在加班的稽查队副队长郭荣星接待了杨老板。
着急的杨老板还未落座便开了腔:“郭队长,我是咱博山一家减速机生产企业的,前几天发往陕西一个客户的减速机价值7万余元,被人扣住了。今天早晨,有两个自称是陕西××报记者的人打来电话说,我生产减速机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属于违法,如果交3000元钱就可以放货。”年初刚被市局再次评为“执法标兵”的博山质监分局稽查队副队长郭荣星一听事情蹊跷,便稳定杨老板的情绪,商量起对策来。
被大家称为执法办案以智取胜的郭队长详细询问了杨老板事情的细节、经过后,了解到杨老板的减速机不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时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以无证生产为由扣押减速机是违法的,况且记者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无权扣押产品。想到此,郭队长断定杨老板遇到了骗子,不由分说,他要当场戳穿这场骗局的“鬼把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于是,郭队长找来几名同事商量如何挫败“骗局”。
20分钟后,郭队长让杨老板拨通了自称是“记者”的电话……
“你是××报记者吗?我是山东博山质监分局的执法人员,姓郭。”
“是。”
“你们是否扣押了山东博山某减速机厂销往你们当地的减速机产品?”
“对。”
“你们是什么原因扣押减速机?”
“因为这批减速机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
“减速机不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你知道吗?”
“减速机生产不需要生产许可证,那生产减速机的设备应该是生产许可证产品呀!”
“那也不对,生产减速机的设备根本就没有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
郭队长一听“记者”的言语,就更加断定了这是一场骗局,便义正词严地说:“作为记者,有舆论监督的权利,而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利,更没有扣押企业产品和财产的权利,只有公安、法院和工商、质监执法人员才有权依法扣押,请你们依法行事。”
郭队长在电话中越说越带劲:“你们让企业支付3000元钱,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你们应该马上解除扣押。否则,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
说到这,听到“记者”在话筒里越发口吃,几秒钟后,接着电话听筒里传来了“嘟嘟嘟……”挂机后的声音。
3月27日上午,杨老板亲自来到博山质监分局登门道谢,激动地说:“我在陕西被扣押的减速机‘自由’了,钱也没有骗去,多亏了质监部门的解救,你们真是我们企业的守护神!”郭队长作为质监人,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维护了企业利益,为质监部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