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批准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31号),批准自即日起对山东省临清市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丁马甲鱼年初被评为农(林、水)产品山东名牌后的又一荣誉,这也标志着临清市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
所谓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经生产者所在地政府申请,并按照规定经审核批准、注册登记后,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在国内及签约国受政府保护。
近年来,临清市质监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结合该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2005年-2010年申报原产地域产品规划》,并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了“丁马甲鱼”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在具体工作中,该市质监部门制定原产地域产品国家标准、监控产品质量、整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论证、报请审批,努力为该市原产地域保护提供高效服务。该局还通过举办各种类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原产地域产品在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增加经济效益当中的作用。
走进山东临清丁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鱼养殖基地,一幅“塘塘甲鱼跃”生机勃勃的景象跃然眼前。该养殖基地负责人魏保岭乐滋滋地说:“农业标准化指导员工程启动前,我们得到的农业标准化技术没有这么全面和及时。近年来,质监等部门组织农业标准化专家到我企业帮扶,遇到一些问题随时都可以解决。还定期到我们这里,对中华鳖的供料、免疫、温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通过按标准化生产,养殖出的中华鳖不但肉质好,营养高,而且产量和经济效益也逐年增长,预计今年的经济效益要比往年增长30%左右。现在我们公司培育的中华鳖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和山东农产品名牌,这为我们公司长足发展夯实了基础。”
这一成绩的获得,对临清农产品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使更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树立了信心。据悉,该市一些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此深受鼓舞,并主动到临清质监局咨询相关事宜。该局也同魏湾、胡里庄两个镇的经委主任多次座谈,将魏湾大蒜、胡里庄葡萄已列入下一步重点培育对象 。
(丁永祥 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