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群众举报称山东兖州市某企业生产假冒葡萄酒。兖州质监局接到举报后,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也未经厂商授权的情况下,冒用吉林省某葡萄酒厂的厂址、厂名等质量标志,私自灌装葡萄酒,其生产出的葡萄酒完全是用色素和酒精勾兑而成。为避免该葡萄酒流入市场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其已生产出的价值1万余元的1000余箱葡萄酒进行异地封存,并现场查封了其用于生产和包装的灌装设备、打码机及包装物等物品一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