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压力容器设计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07年1月对申报压力容器设计鉴定评审资格的人员和参与鉴定评审考核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考核。此次申报压力容器设计鉴定评审资格的共357人,经考核通过337人(见附件1);参与鉴定评审考核相关工作的共34人,经审核其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认为均具备压力容器设计鉴定评审资格(见附件2)。现将获得压力容器设计鉴定评审资格(代号RSP)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