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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质监局提醒:购买“燃油助力车”需擦亮眼睛

2007-03-14 00: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来,江西省丰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该市摩托车市场上所销售的“燃油助力车”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不容乐观,许多车子存在乱贴标识、标签,并发现大部分内燃机排量标注为“48CC”的“燃油助力车”根本没有“3C”认证证书。


   在检查中,发现所谓的“燃油助力车”只是厂家和商家的说法,实际上应属轻便摩托车,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方可生产与销售。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车标准》中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气缸工作容积不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应不超过40斤;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公安交管部门也提出,凡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汽油机助力车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应属于轻便摩托并需上牌后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为此,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油助力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是否具备正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厂名厂址。2、对照质监局《汽油机助力车标准》是否属于真正的“燃油助力车”。3、查看厂家是否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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