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茶叶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江西于都县质监局于3月对全县茶叶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规范茶叶的生产销售行为,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的有关精神,自2005年1月起,茶叶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茶叶的行为进行查处。
从检查情况看,于都县有茶叶生产企业2家,分别是江西于都县高龙茶场和江西省于都县盘古茶厂,其中江西省于都县盘古茶厂正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有茶叶经销单位13户,共经销26家茶厂生产的32个品种的茶叶,其中只有2个茶叶品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分别是一茗茶行销售的漳州御品冻顶茶和老街茶庄销售的福建茉莉花茶。
在检查中发现情况不容乐观。一是部分商户茶叶卫生质量意识较差,茶叶贮藏仓库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不符合有关规定,变质会造成伤害。二是大部分商户从外地进购散装茶叶自行包装,伪造厂名、厂址。三是市场交易茶叶产品标准样制定与配套不够完善,造成产品无标准可依。
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今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要研究规范茶叶市场经营户准入标准与经营秩序,引导建立和完善进场交易茶叶可追溯体系和产地备案制度,从源头保证茶叶产品质量;二是加强茶叶安全卫生教育,引导工商户经营有QS认证产品,坚决杜绝茶叶掺杂使假行为和贮运过程的二次污染;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茶叶标准的宣传贯彻,保证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四要强化茶叶经营行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切实保证茶叶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