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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供港澳蔬菜实施备案管理未获者暂停出口

2007-03-09 10:4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珠海检验检疫局获悉,四月一日开始对供澳蔬菜实施新的强化检验检疫措施,所有供澳蔬菜不论叶菜和非叶菜,均须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未获备案通过的蔬菜加工收购企业暂停对港澳出口蔬菜。

   新措施还包括对供澳蔬菜实施标识和铅封管理。供澳蔬菜的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必须标注种植基地、收购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基地备案号、注册登记号、批次号、产品名称和生产日期,以便消费者识别和追溯存在问题的蔬菜。珠海检验检疫局近日已就新措施向内地蔬菜种植企业和出口商加强宣传和沟通,并与民署密切交流,确保新措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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