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四月一日起内地所有供港澳蔬菜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表示,此项新措施旨在强化供港澳蔬菜的源头管理和追溯机制,更严密地做好出口蔬菜的监管。目前内地供应本澳的蔬菜分为叶菜类和非叶菜类两种,叶菜类一直施行注册种植场的严格监管,风险较低的非叶菜类如瓜类、西红柿、马铃薯、莲藕、芋头、洋葱等,则采取收购加工场的形式监管。
新措施下月正式施行后,所有出口蔬菜均须接受备案管理,非叶菜类的生产基地亦须首先在产地备案,由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管并出具加工原料供货证明,贸易企业在出口报检时凭“证明”抽验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