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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宜州查处一正三轮摩托车非法制造销售门店

2007-03-05 08:3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月9日,广西宜州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宜州市北牙乡查获一非法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门店,当场扣押2台半成品正三轮摩托车。

   据悉,当日,该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驱车赶往距市区50多公里的北牙乡,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很快找到了该正三轮摩托车生产加工门店。当执法人员赶到该店时,发现该店一名工人正在焊接正三轮摩托车、另一名工人正在为焊接好的正三轮摩托车刷油漆。经查,该门店原为一间农具修理店,因利益驱使,自去年6月以来开始兼营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该店生产场地及设备极其简陋,根本不具备生产正三轮摩托车的必备条件。该门店生产、销售的正三轮摩托车无产品执行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据该店负责人潘某称,该店是经人介绍从重庆、柳州等地购进摩托车发动机、轮胎等配件,自己生产加工正三轮摩托车销售,生产设备主要是电焊机,加工好的正三轮摩托车经他本人试开一次,认为制动效果好的便可以出厂销售,不施加任何标识。至检查时,该店已生产正三轮摩托车13台,售出11台。

   正三轮摩托车属《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其质量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道路和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道路和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即责令该店停止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并当场扣押了生产中的2台半成品正三轮摩托车。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相关链接:正三轮摩托车属《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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