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召开的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建英同志说:“社会发展要和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内外部环境也应该和谐,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自身要求。”他认为,和谐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观念。
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观念。要切实端正工作态度,自觉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市局党组优化服务的“六项承诺”,坚持和完善“行风跟踪监督卡”制度,自觉地把监察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黄冈经济建设的需要。要正确处理监察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让安全监察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行动,都充分体现人本理念和服务意识。服务就必须具有奉献精神,甚至不惜牺牲自身利益,要以服务求发展、以服务求生存的思想决不能动摇,只有通过真诚的服务,有效化解工作中的阻力和矛盾,把监察的措施和要求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才能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要牢固树立“监察服务检验、检验支持监察”的观念。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检验是监察的重要技术支撑。在目前条件下,正确处理监察与检验的关系,做到监察与检验目标统一、责任统一,是充分挖掘机制潜力、促进检验机构充分发展、监察目标充分实现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促进检验计划的全面落实、检验过程的顺利实施和检验率的大幅提高;另一方面,检验机构要依法、自觉接受监察机构的监察和指导,不断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检验质量,保证检验工作的客观、公正,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更加可靠、科学和有力的支持,达到检验有效、监察有力、共同发展的目的。
三是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必须走出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圈子,把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部门形象和地位的提升、质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站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认真履行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责,突出监察工作的社会价值,这就是大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在具体工作上,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和市局党组的要求,做到政令畅通、共识一致,令行禁止,不允许自行其是、我行我素;其次要严格按照市局党组29号文件和市局65号文件的精神,明确界定市县两级监察机构的职责和范围,做到监察认真履行职能,检验全力做好检验。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市县监察机构以及监察与检验机构的协调与配合,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综合效益,坚决杜绝为了一己私利或者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全市系统的整体利益和形象的现象发生。
四是要牢固树立以舆论导向促进工作环境改善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讲,舆论导向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先决条件。要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标、意义和要求的宣传力度,逐步强化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认同和接受。同时,通过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具有哪些潜在危险、如何防范和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大范围、普及性地提高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这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根本措施和目的。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方法,争取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是质监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应将实施监察行动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努力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这一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主导、社会认同、用户支持的自觉行动,大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