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质监局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长效监管经验,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面分析行业状况、深入开展食品企业摸底建档的基础上,做好五项工作,加大对食品行业的规范和服务力度,取得了好的成绩。
该局一是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科学制定巡查计划,落实巡查组成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到期进行复查,并及时将巡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复查表进行登记归档。二是做好企业案后回访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和交谈,了解企业一段时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接受行政处罚后的改正情况,掌握企业真实的整改效果和有无新的违法行为产生。三是做好许可证年审核查工作。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为主要手段,结合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获证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食品,促进企业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四是做好强制检验工作。企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开展强制检验(即发证检验、出厂检验、监督检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求企业进行出厂检验,对无条件实施出厂检验的企业必须与质检部门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实施委托检验。五是做好监督抽查工作。加强对重要产品的抽查,把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作为本级监督抽查的重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有关程序及要求,提高后处理工作效率,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