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江西省高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出击,查处了一起销售无“3C”强制性论证标志手机违法大案,现场封存涉案手机36只,货值金额超过4万元。
据悉,当天下午14时20分,高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一中队人员根据举报在高安市某手机销售公司,查获问题手机36只。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销售的一种名叫“大哥大”手机及某杂牌手机无“3c”强制性认证标志,并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许可证号。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现场对该批涉案手机进行了封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