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份以来,山东高唐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销售无3C认证标志及编号产品的现象较为普遍,共查获无3C认证标志产品1269个(台)。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低压电器产品。执法人员共检查五金电料门市部11家,现场查获各种无3C认证标志低压电器1269个(台),其中电钻22台、角向磨光机28台、单相三极插座16个、鸣笛电水壶46个、电热锅6个、石材切割机4台、电器插座828个、榨汁搅拌机6台、电源插头260个、灯座50个、落地扇2台、脱水机1台。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3年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涉及19类132种产品。该制度实施前后,各级质监部门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尽管如此,仍然有部分经销业主对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不很清楚,稀里糊涂的从事着违法行为,通过本次检查发现这个问题比较普遍。针对这一实际,执法人员再次加大了宣传力度,并将自行复印制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分送的业主手中。同时明确告诉他们一定要坚持进货检查验收,拒绝无3C认证标志或假冒3C认证标志的产品进入柜台,执法人员的这一做法得到广大经营业主的普遍欢迎。
目前,执法人员对从事违法行为的经营业主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