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天台县质监局在辖区范围内对到期的燃油加油机进行了强制检定,共检定加油机10台,合格8台,合格率为80%;其中2台计量误差超出允许范围。
根据国家新实施《燃油加油机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经调整合格的加油机的检定周期为3个月。此次检定对象主要是2006年10月份经调整合格后合格的加油机。根据新规程规定,检定人员立即对这2台不合格加油机的加油装置予以铅封,并办理停用手续,要求更换。检定过程中,检定人员还对加油站负责人耐心讲解新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与老规程的不同之处,以取得他们的配合。
在此,该局检定人员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加油时,观察加油机上是否贴有绿色的“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注意查看是否超出规定的有效期,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该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