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高唐质监局在迎新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一起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标志案件,查获无证白酒106箱。
该局执法人员在位于福源路西段的都满意纯粮酒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某县酒厂生产的花园村酒和金园春酒的标识上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法人员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该店主赵某却拿不出来。在执法人员的一再追问下,他才吱吱唔唔的承认说:“我不知道生产白酒还要办生产许可证,听朋友说这个厂有一些库存的白酒,并许诺以成本价出售,我贪图便宜就购进了这批货。酒店的生意不好,至今一箱也没有卖出去。”
执法人员对赵某的行为提出批评之后,又语重心长的对他说:“生产白酒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销售者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知法就有可能不知不觉的从事了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一旦查获必然会依法处理,这样一反一正损失可就大了,岂不是得不偿失!”赵某听了执法人员一席话,顿感茅塞顿开,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一定依法经营。
这是山东高唐质监局和谐执法的一个缩影。和谐执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该店主愉快的接受了执法人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