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5日,江西生赣州市龙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群众举报,查获一起用工业硫磺熏制辣椒干黑窝点,查获用于熏制辣椒干的工业硫磺3袋,共125公斤,熏制好的辣椒干460公斤,货值1.38万元。
该加工窝点位于县城郊区一座民房楼顶上,据当事人交代,他是从2005年8月份开始用工业硫磺熏制辣椒干,经过工业硫磺熏制的辣椒干颜色鲜亮,存放时间长,不需烤太干比普通辣椒干可重20%左右,经过熏制后的辣椒干梗颜色为淡绿色,而未经过熏制的辣椒干梗颜色为黑褐色。这些加工成的产品主要销往在本地、福建、赣州等地。
经检验,该批辣椒干经检验后二氧化硫残留量达3.17g/kg,严重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0.1g/kg。如果长期使用这种辣椒干会使人体的胃、肠道功能紊乱,引起剧烈腹泻、头痛;损害肝脏,使人体内红细胞、血红蛋白减少,并会产生一定的致癌作用。执法人员已将460公斤辣椒干和125公斤工业硫磺进行扣押,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