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2月底开始,孝感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开展了对孝感城区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外窗、建筑幕墙等部分建材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目前已经检查城区12个建筑工地,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质量安全问题。
检查结果显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1、使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证生产(安装)的建筑外窗、建筑幕墙。部分建筑工程项目部委托无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生产(安装)建筑外窗、建筑幕墙,由于这些无证单位的生产条件简陋、无检测设备,有的加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建筑幕墙上使用未经“3C”认证的钢化玻璃。有些建筑幕墙生产、安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竟使用未经“3C”认证的普通平板玻璃,以致给整个建筑幕墙产品带来质量安全隐患。3、铝合金外窗使用的中空玻璃为非安全玻璃。《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7层以上建筑物外窗,必须使用安全玻璃。而有些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安装了普通玻璃,这给整个工程质量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危及住户行人的人身安全。
目前,该局已责令存在上述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进行整改,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