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高唐质监局在迎新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查处一起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查获不合格小麦粉4吨。
执法人员在高唐金丰面粉厂进行监督检查时,依法对其生产的本批次小麦粉委托聊城市质检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送检产品的水分含量和过氧化苯甲酰含量(g/kg)分别为14.9%、0.11,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由此判定该厂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据该厂负责人孙某交待,他的企业规模小、经营十分困难、资金不足,没有条件购置化验设备,本批产品也没有委托检验,想低于成本价出售,但还没来得及销售就被查扣了。
执法人员明确指出,按照法律规定产品出厂必须进行检验,不具备检测条件的,要委托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加贴合格证,不能因为经营困难或者家庭困难就违法生产经营。孙某诚恳地接受了批评,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坚决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目前,执法人员没收了4吨不合格小麦粉,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现在,高唐质监局党组已责成有关人员帮助该厂分析查找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原因以及经营不善的症结,并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援助,积极为企业走出困境并逐步做大做强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