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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质监局全面铺开高耗能企业专项执法

2007-01-16 15:5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引导和推进节能工作,山东省莱芜市质监局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能耗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该局经过分析论证,决定此次检查以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行业,以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和本辖区生产耗能大户为重点企业,以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实行能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特别是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为重点产品。

   该局依据《节约能源法》、《产品质量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一是加大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产品的执法管理力度。执法人员将深入商场、超市的电器柜台,现场检查空调、冰箱、洗衣机等耗能产品加贴能耗标识的情况,依法查处未在用能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注明的能效指标不符合产品实际情况等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能效标识、节能质量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行为,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志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二是强化监管,建立机制。加大能耗产品的管理力度,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对已售出的高耗能产品要及时追回;对以生产“地条钢”等生产国家明令产品的高耗能窝点,坚决采取断电措施;对发现有过违规行为的企业加大巡查密度,实行重点监控。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作用,加强对耗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计量检定、质量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2006年以来,该局执法人员共查处以“地条钢”为代表的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生产企业13家,端掉“地条钢”生产窝点7个,没收产品、原辅材料53吨,拆除炉具14台,及时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措施;取缔土炼油窝点2家,取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生产工艺企业3家。另,该局对14家钢铁、煤炭企业执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行政建议,能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向经贸、环保、综治等部门通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形成合理,齐抓共管,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行为。

   莱芜质监局通过查处一批高耗能企业和产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积极引导企业推广节能经验和做法,促进地方经济又好有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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