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使用之前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明确使用单位的义务。为了保证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覆盖率,浙江台州市三门县质监局结合目前开展的在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普查活动,对全县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核查。
据悉,此次核查的设备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重点核查移动式压力容器、冷库压力容器、空压机储罐、流动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厂(场)内机动车辆、停用设备等。核查采取单位自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查、安全监察机构执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