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质监分局根据上级的安排,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原辅料进行了检查。
据悉,路桥区质监分局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9台次,重点对粮食加工品中陈化粮、食用油中地沟油、辣味制品中苏丹红、肉制品中非食用亚硝酸盐、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碳酸饮料中非食用级二氧化碳、白酒中甲醇、水产制品中禁用鱼药等17种可能存在的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非法行为进行生产企业现场专项检查。
路桥区质监分局共检查企业12家。通过对企业原材料仓库、生产场所和相关进货单据的核查情况来看,未发现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但个别企业原材料登记制度、验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还不健全。检查人员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加强管理,以确保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