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泰安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要不是他们,我们还不知道自己在违法;要不是他们,我们总公司也不会支持我们公司独立办理锅炉维修许可证;要不是他们,有可能我们公司已经因违法被处罚而导致企业倒闭了。因此,我们公司非常感谢他们,他们才真正是服务型执法的典范!”
——这是河北保定某工程公司在泰安违法维修锅炉被查处后,其法定代表人杜某不远千里从保定赶赴泰安缴纳罚款后,握着执法人员的手说出的一番话。
一般来讲,违法经营被查处并缴纳数额不菲的罚款,这对于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人来讲,都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但为何这家企业被处罚后反而对质监执法人员大加称赞呢?原来,该工程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来泰安承接某企业锅炉维修工程,因该工程公司未取得锅炉维修许可,随后被泰安市质监局依法查处。据该工程公司负责人杜某称,该工程公司的上级,即保定某总公司已取得锅炉维修许可,为节约资金,总公司明文规定其所属下级单位不得再申办维修许可,有关承接锅炉维修工程一律使用总公司的许可证。因此,该工程公司出现“借证维修”违法行为的现象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执法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主动与该工程公司的上级——保定某总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全面、细致地介绍有关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指出了该总公司关于申办锅炉维修许可规定的不当之处,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
2007年1月4日,保定某总公司全面修改《关于下属公司申办锅炉维修许可证的规定》,鼓励各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许可。2007年1月7日,河北省质监局依法受理了杜某所在的保定某工程公司关于办理锅炉维修许可的申请。因此,杜某在接到泰安市质监局邮寄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心存感激,立即赶赴泰安缴纳罚款,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