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断接到部分正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电话:反映企业经常接到来自北京某中介公司的电话,他们自称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的部门领导关系很熟,如果企业向该公司交纳3000—5000元不等的活动经费和公告费用,该公司负责给企业在一个月之内办理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国家有关媒体予以公告,否则该企业将通过不了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发证关。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连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反馈均无此事,所谓的中介公司全部是骗局。
据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国28大类食品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这些企业按规定的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目前,国家食品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食品中,已经有15类食品进入到无证查处阶段,13类食品将在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无证查处。有些中介公司借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将进入无证查处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急于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心态,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企业办证信息,他们以帮助企业疏通关系、尽快取证、交纳公告费用帮助企业在国家有关媒体予以公告,如果企业不交纳有关费用他们将干预企业审批发证等手段来肆意骗取企业的钱财。
为此,日照市质监局提醒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为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以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态度,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如果接到类似的电话,应予以拒绝。如有中介人员打着质监部门的幌子,干涉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请及时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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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公告程序。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方式有以下三种(1)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报上公告》;(2)在《中国质量报》等报刊上公告;(3)在www.aqsiq.gov.cn和
二、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需交纳的费用有以下三种:(1)审查费,每个企业每次审查一个申证单元收取2200元。此费用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2)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收取400元。此费用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3)产品质量检验费,因各种产品的检验项目不同,收费也不一致,并且各个省、市、自治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也有差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询相关的收费标准,此费用在样品送检时向检验机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