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县许孟镇狗肉加工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狗肉制品属于国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并已结束发证,进入查处阶段。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该类产品。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进一步整顿规范该镇狗肉制品市场的生产加工秩序,五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镇狗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该镇共有狗肉生产加工点8家,大部分集中在镇驻地,有1家已获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均为无证生产。检查发现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点均为饭店,主要是加工成狗肉、狗肉冻等提供给顾客食用,在逢年过节期间加工一部分带有包装的产品对外销售,包装方式主要是使用铝塑包装袋抽空包装,或用带盖的塑料盆包装,最后再装纸盒。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生产场地相对狭窄,设备陈旧简陋,大多小作坊式生产,质量意识不强,没有检测手段;卫生条件差,生产现场脏乱,地面不注意保洁,操作工服装不洁,不戴口罩、手套、防护帽,非操作工随意出入加工间,食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卫生要求。2、大部分加工点提供不出狗的检疫证明,甚至有些加工点现场发现死因不明的狗,无原材料购进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
下一步工作中,该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狗肉生产加工秩序:1、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经营业户的质量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加工点完善生产条件,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2、加大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环境卫生、生产加工工艺等,按照ABCD四档分档巡查,确保巡查频次,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王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