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东海质监局获悉,今后,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时候,除了看食品本身合不合格外,还要看食品的包装材料合不合格,就是看有没有“QS”标志。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质量明显提高,但食品包装产品却显现出一些安全隐患,从食品包装袋(膜)产品到致癌PVC保鲜膜、一次性快餐盒到最近的有毒奶瓶,均发现包装材料以及印刷油墨的安全卫生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据此,我国加强了对食品包装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
2006年7月份以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对食品包装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即对食品包装产品进行QS市场准入制度。
2006年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北京德宝商三印刷有限公司、奇妙包装有限公司、珠海中富有限公司等29家生产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书,产品涉及食品包装膜、袋等39类,今后合格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上将统一印有“QS”食品安全认证标志。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否则将被依法查处。
从2007年8月开始,凡是没有通过审查的企业今后不得继续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也不能使用,并将对此次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