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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提醒:超范围生产就是违法

2007-01-04 08:4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最近,山东临邑县某新建企业购进了一台150t的汽车电子衡。衡管所工作人员在检定验收时,发现该汽车电子衡生产厂家许可证中规定,其生产的汽车电子衡最大称量只有120t。事实上该汽车电子衡生产厂家已经超范围生产了。
   近年来,汽车电子衡的发展,可以用“快”来形容,称量范围由30t、50t,逐渐发展到150t。从山东临邑县企业在用的汽车电子衡来看,100t以上的汽车电子衡约占70%。但随着高吨位电子衡市场需求量的增大,有些汽车电子衡生产厂家不顾自身条件的限制,超范围生产。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对于汽车电子衡的生产,国家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给予了认可,对汽车电子衡的规格型号、称量范围有明确的规定:汽车电子衡的生产厂家,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来生产。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一规定,只注重产品的品牌、价格,而忽视了对他们资质的把握,因而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汽车电子衡生产厂家的超范围生产。
   汽车电子衡担负着大宗物品的进出计量,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汽车电子衡的质量不容忽视。据临邑县衡管所人员解释,要想制止这种违法行为,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其次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把服务企业落到实处。同时,该所工作人员还提醒购买汽车电子衡的企业一定要从国家认可的生产厂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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