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2日,新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在新泰市工会院内查处一违法充装气瓶案件。虽因行政执法人员的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这一案件再次引起了质监人员对气瓶安全的高度重视。
气瓶安全隐患多,工作难度大。今后应把气瓶安全监管当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气瓶安全是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部分。要保证气瓶安全应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对气瓶充装生产企业及其员工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职业技能,增强遵守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的学习教育,增强责任感,建立一支能适应特种设备监察工作,高素质的特种安全监察队伍,使他们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第一线,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三是提高源头监管的意识,这是气瓶安全监管的关键。必须从产权明晰、划清安全责任主体入手,在严格监检、突出监管几个环节上下工夫。严格贯彻《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装单位在充装前要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只能充装自己拥有产权的钢瓶,杜绝充装过期的钢瓶,在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
对过期钢瓶充装不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极端不负责的犯罪行为。在此,新泰市质监局呼吁各气站能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杜绝充装过期钢瓶。同时也望广大用户能使用有钢印标志和颜色标志的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