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青县质监局主要从三方面入手努力建设“和谐质监”。
一是坚持科学执政,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和谐质监建设,为构建“平安高青”提供有力保证。继续深化“行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提升执政能力,同时引导公民、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坚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强化质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发证、乱发牌现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加强行风建设。
二是强化“权利制衡”制度建设。制定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通过班子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倡导和谐理念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以党内和谐完善社会管理、企业监管,促进社会秩序良好。
三是建设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制定制度,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考勤、卫生、着装、学习等四项制度,加强对质监干部的监督和内部效能管理,深入开展质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部关系,树立质监部门新形象。